商会自2006年下半年起,在会员生产企业中推广使用“正品标识”标签,要求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在出厂前贴上此标签。使产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,实现出厂贴标签,经销有标签,用户认标签,政府部门监管靠标签的新形式行业自律机制。相信此举能够促进和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可信度、美誉度。提升用户知情的透明度,加强监督管理的可控度。将会对“打假”和提高产品质量,提升行业质量管理工作,加强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,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:
一、扭转目前汽配用品市场蒙羞口碑,树立和彰显行业高素质的整体形象
二、使用具有多重高科技防伪技术功能的“正品标识”标签,是“打假”“扶优”的有效手段
三、用标企业必须对其产品有郑重的质量承诺,并与商会签订责任保证书,接受商会监督,实现企业自律
四、汽车配件及用品行业统一采信“正品标识”标签,能够起到“打假”“保真”和“导购”的作用
五、防伪“正品标识”标签的使用,促生行业的凝聚力
六、筹建汽配用品全国检验站网,加大对汽配及用品的全品种、全系列产品质量检验能力
七、商会与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“法律事务部”,专司用标企业资质审查
八、贴标产品不涨价,用户、企业两获利
九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,是保证推进“正品标识”工作持久、健康发展的关键。
十、商会拟成立“正品商贸(北京)服务有限公司”(待批)专司“正品标识”标签推广使用工作。
十一、企业申报程序
见附件:企业申请使用“正品标识”标签的说明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
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
“品牌与质量保障部”、“法律事务部”: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仕阁B座2508
电话:010—58613590 传真:010—58613591/12
邮编:100022 信箱:auto@auto.gov.cn
正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.doc
关于企业申请使用“正品标识”标签说明.doc
关于在汽摩配用品行业中推广使用“正品标识”标签通知.doc
申请表 .xls
企业使用《正品标识》申请表.doc
新闻发布会(暂定).doc